【环球网财经综合报道】9月11日,北京金融监管局披露两则批复,同意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城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35亿元;同意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北京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6亿元(含6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已经是长城人寿年内第二次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今年1月,北京金融监管局曾批复同意长城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0亿元。而长城人寿于2月公开发行1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票面利率为2.54%,债券期限为5+5年。
除长城人寿和北京人寿外,今年以来,新华人寿、民生人寿、横琴人寿、中荷人寿、同方全球人寿、泰康养老、中邮人寿、招商仁和人寿等均曾获批发行资本补充债券或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从已经落地的发行情况看,今年上半年险企发债补充资本仍保持较高活跃度。
值得一提的是,保险公司发行的两类债券在资本属性上有所不同。按照现行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符合条件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可计入核心二级资本,资本补充债券则主要用于补充附属一级资本,因此前者可以直接增厚核心资本,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形成补充,后者主要提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南木)